1月10日上午,省公安厅督查组在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王裕民副大队长、管理中队桂建飞队长的陪同下,专程到义乌市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民爆物品仓库督查安全防控工作。督查组在听取公司负责人毛岱军工作汇报后,调阅库区和车载视频监控,检查核对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台账,检查库区治安防范“人防、物防、犬防、技防”落实情况,查看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是否有效,查看炸药、雷管存放情况并与台账核对。督查组肯定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民爆物品“不流散”、“不丢失”、“不炸响”。
1月10日下午,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检查组在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王裕民副大队长、管理中队桂建飞队长的陪同下,对义乌民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公司在反恐、安全生产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公司扎实开展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事故专项检查及反恐、反盗演练等一系列工作亮点给予表扬,要求公司关注工作细节,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前节后企业安全平稳发展。
2016年12月2日,金华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综合处袁亮处长带领行业专家组对义乌市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义乌市国资委副局级组织员戴明华、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骆健民陪同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民爆物品仓库,查阅了视频监控和有关台账,要求公司增强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加强民爆物品配送、储存等环节的管控,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巩固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义乌市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张国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