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周卫华调研员带队检查指导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着重检查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危险品运输等环节,湖州市、长兴县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周卫华一行听取了公司关于安全管控的工作汇报,深入生产车间、民爆物品仓库实地检查,对危险品运输车GPS定位系统等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周卫华要求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切实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的安全管控工作,尤其是要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控,确保生产安全、运行有序。
3月13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在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副局长陈永明等陪同下,到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民爆物品仓库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检查了民爆物品入库、出库及存储情况,查看了值班、巡更台账等,调阅了视频监控,对公司进出库规范有序、值班巡更按要求操作等表示肯定。要求公司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大对民爆物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对民爆物品的全方位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王文成 凌捷供稿